ADHD 诊断核心依据美国精神医学学会 DSM-5-TR 标准。临床识别需确认注意力缺陷或多动冲动症状群持续存在,导致功能损害。诊断排除智力障碍、情绪障碍及环境因素干扰。医师需收集发育史、学校表现及家庭观察多方信息。症状必须在 12 岁前出现,且存在于两个或以上场景。诊断过程不依赖单一生物学标记,主要依靠行为观察与病史采集。神经心理测试仅作为辅助参考,不能单独确诊。
注意力缺陷维度包含九项具体指标,需满足六项及以上。第一,无法密切关注细节,作业考试中发生粗心错误。第二,难以维持注意力于任务或游戏活动,听课交谈易走神。第三,当面讲话似听非听,无法遵循指令完成作业或家务。第四,组织任务活动困难,时间管理混乱,物品摆放无序。第五,避免厌恶需持续脑力任务,如学校作业或家庭报告。第六,经常丢失任务必需品,如铅笔、书籍、钥匙或眼镜。第七,易受无关刺激分心,外界声响导致注意力转移。第八,日常活动健忘,遗忘约会、回电话或付账单。第九,拖延启动任务,难以按时完成既定目标。六项及以上症状持续六个月方可判定该维度阳性。
多动冲动维度同样包含九项具体指标,需满足六项及以上。第一,手脚常动个不停,座位上扭动不安。第二,课堂或会议中擅自离座,不适场合跑动攀爬。第三,难以安静参与休闲活动,经常忙忙碌碌似被驱动。第四,说话过多,问题未完即抢答。第五,难以等待轮流,打断他人谈话或游戏。第六,内心不安感强烈,成人表现可能内化而非外显跑动。第七,频繁变换姿势,无法保持静止状态。第八,干扰他人活动,强行加入他人游戏或对话。第九,冲动决策,不考虑后果即行动。成人表现可能内化,如内心不安而非外显跑动。六项及以上症状持续六个月判定该维度阳性。
诊断标准 B 至 E 项明确限制条件。若干扰症状在 12 岁前未出现,不可确诊 ADHD。功能损害必须存在于社交、学业或职业领域。症状不能仅由对立违抗障碍、情绪障碍解释。排除自闭症谱系障碍、精神分裂症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。躯体疾病如甲亢需通过体检排除。药物副作用如抗癫痫药可能导致类似症状,需详细询问用药史。环境压力如家庭冲突引发的行为问题需鉴别。
临床评估采用多维度工具组合。康纳斯父母及教师量表提供行为频率量化数据。SNAP-IV 评定量表辅助筛查核心症状严重程度。结构化访谈如 DIVA-5 适用于成人诊断。执行功能测试如 CPT 连续性能测试评估注意力稳定性。智力测验排除智力发育迟缓导致的注意力问题。单一量表不可作为诊断依据,必须结合临床访谈。教师问卷对于学龄儿童至关重要,提供学校场景行为数据。
鉴别诊断需区分焦虑抑郁引发的注意力下降。学习障碍可能导致类似课堂分心表现。睡眠障碍如睡眠呼吸暂停引起日间嗜睡分心。创伤后应激障碍存在警觉性过高类似多动。物质滥用戒断期可能出现注意力缺陷。共病情况常见于对立违抗障碍及品行障碍。共病率高达三分之二,需同步评估干预。DSM-5 规定三种表现类型,注意力缺陷为主型、多动冲动为主型及混合表现型。严重程度分为轻度、中度、重度,定期复查调整诊断,症状随发育可能变化。